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男子猛推峨眉山猴,险致其坠崖!多部门介入调查!

男子猛推峨眉山猴,险致其坠崖!多部门介入调查

时间:2026-07-17 09:49:34 来源:征途网 作者:休闲 阅读:610次

连日来,男猛“一男子推峨眉山崖边进食猴子,推峨险致其坠崖”的眉山门介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引发热议。猴险不少网友认为该男子的致其坠崖行为不妥,留言称“这次站猴子这边”。多部


5月6日晚,入调封面新闻记者从峨眉山景区管委会获悉,男猛该男子目前已经离开景区,推峨景区公安、眉山门介林业等多个部门正介入调查。猴险

网友:猴子的命也是命,不能漠视生命

视频从5月5日开始,多部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入调视频里,男猛峨眉山景区雷洞坪附近一处步行道上,一只猴子蹲坐在悬崖护栏上,双手剥橘子正安静进食。突然,一黑衣男子冲上前,双手推猴子,险致猴子坠崖。事后该男子嬉笑着跑开。

视频发布者称,该男子的行为“把猴吓一跳,把我也吓一跳。”

大量网友留言,认为该男子行为不妥。有人留言称:“我很少站在猴子这边,但这次我站猴子”。也有人就该视频评论道:“这不是开玩笑,而是漠视生命”。更多的网友追问事情的进展,称:“猴子的命也是命,伤害国家保护动物,要有个说法”。

网友评论

律师:若造成猴子摔下悬崖死亡,则是违法行为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告诉记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1条、第48条的规定,该男子的行为完全是一种非理性之举,若后果是造成猴子摔下悬崖死亡,则是一种杀害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行政上可能被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若是猴子主动进攻游客,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猴子损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9条第三款的规定,游客不承担法律责任。”郭刚说。

网友评论

记者注意到,峨眉山猴子为藏酋猴,俗称“峨眉猴”“大青猴”“老青猴”,又因长期生活在佛教名山,故妙号“猴居士”,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以多种植物的叶、芽、果、枝及竹笋为食,兼食昆虫、蛙、鸟卵等动物性食物。景区自然分布约15群500余只野生猴,既有一定灵性,又野性犹存。

长期以来,景区禁止游客投喂野生猴、招猴、逗猴、戏猴、抚摸野生猴,更是严禁游客瞪视、追赶、惊吓、吼叫、踢打等刺激或攻击猴子的动作。

(央视网)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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