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松溪法院:从“我不调!”到“法官,我赔!”!

松溪法院:从“我不调!”到“法官,我赔!”

时间:2026-07-15 04:02:44 来源:征途网 作者:综合 阅读:126次

【来源:今日松溪】

近日,我不调松溪法院通过“法院+N”联动机制,我赔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松溪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院法官良好效果。

2025年3月,我不调陈某在松溪县某公司作业期间,我赔左手不慎被操作机器碾压受伤,松溪事故发生后被送往医院治疗,法院法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我不调此后,我赔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松溪陈某遂诉至法院。法院法官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我赔发现双方的松溪核心争议点在于过错责任比例。厘清争议焦点后,为了让伤者能更快拿到赔偿款,也为了避免企业陷入“诉讼拉锯战”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承办法官联合县综治中心,在庭前、庭后多次组织“背对背”调解。

“我不同意!这就是她的责任!”企业代表态度坚决,对责任认定表示不服,拒不接受调解方案。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避免“一案生多案”,切实缩短纠纷化解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主动前往企业开展实地调解。

“这边就是我们的生产设备……”厂房里,法官细细查看企业环境和机器设备,在摸清底数后开始调解,耐心向企业代表释法说理,结合相关案例细致解说归责原则,释明赔偿范围、标准,告知存在的诉讼风险,并劝导企业考虑长远发展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综治中心调解员则从双方过往关系的角度进行疏导劝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多轮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企业在调解成功后7日支付了全部赔偿款,纠纷顺利化解。

松溪法院将持续聚焦民生案件,凝聚联动解纷合力,不断提升纠纷实质化解效果,在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作 者:王思壹 陈燕洁( 通讯员)

编 辑:游慧娟

责 编:周燕兰

监 制:范鑫琳

总监制: 李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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