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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头就打!西宁查处首例旅游“黑社”无证经营案

时间:2026-07-17 11:27:08 来源:征途网 作者:焦点 阅读:549次

5月8日,黑社记者从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获悉,露头例旅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聚焦文旅市场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打西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宁查依法查办西宁市首例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政处罚案件,处首对涉事主体青海光途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直接责任人从严作出处罚决定,游无营案累计罚没金额共计33648元。证经

今年以来,黑社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开展文旅市场日常巡查,露头例旅紧盯非法经营旅游业务、打西隐蔽招徕游客等监管盲区,宁查精准排查违法违规线索。处首执法人员在巡查中查实,游无营案青海光途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未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证经不具备旅行社经营法定资质,黑社通过线上社交平台推广、线下地推宣传两种隐蔽方式,擅自面向社会招徕游客,违规组织“8天7晚潮汕游”包价旅游活动。

该涉事企业未与游客签订正规旅游服务合同,旅游行程中的交通、住宿、服务标准等核心环节均无合规保障,极易引发强制消费、服务缩水、安全管控缺位等侵害游客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存在重大经营风险与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固定全部违法证据,依法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立案后,执法人员严格遵循行政执法法定程序,全面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构建完整闭合、确凿充分的证据链条。先后调取涉事企业线上游客招徕记录、线下宣传推广材料、游客行程安排单、经营收款凭证等关键书证,逐一走访参与涉案旅游行程的游客核实证言,全面固定违法事实、厘清违法情节、核算违法所得。

经全面调查核实,青海光途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关于旅行社经营许可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典型的文旅市场违法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青海光途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所得21648元,并处行政罚款10000元。同时,对青海光途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直接负责人李某,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吴梦婷

总监制:东卫军/监制:柴晓萍

编辑:吉桂芳/校对:马晓娟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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