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盲人女孩盲道上被电动车撞倒,肇事男子竟质问:“不看路啊”……交警已介入!

盲人女孩盲道上被电动车撞倒,肇事男子竟质问:“不看路啊”……交警已介入

时间:2026-07-16 12:55:12 来源:征途网 作者:焦点 阅读:990次

5月8日,不看路啊一则盲人女孩在北京旅游时遭遇意外的盲人盲道视频引发广泛关注。视频显示,女孩该女孩在一处盲道上正常行走时,上被事男被一辆骑行在盲道上的电动倒肇电动自行车撞倒,导致手部受伤、车撞盲杖脱落。竟质警已介入

肇事男子未第一时间道歉,问交反而反问“不看路啊”,不看路啊并在女孩回应“我走的盲人盲道是盲道”后称“什么盲道”,随后驶离现场。女孩

女孩在视频中表示委屈,上被事男并称盲杖被摔至远处。电动倒肇该视频发布后,车撞引发大量网友转发和评论,竟质警已介入部分留言措辞激烈,要求找到并“严惩”肇事者。

视频发出当晚,“北京交警”在评论区回复称,“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请您通过私信将您的联系方式、原始视频提供给我们,我们将尽快核实情况,依法处置。”

这位女孩今天已在视频下方做出最新回应:超级感谢大家的关心,这个视频是很久之前拍的了,手也已经不痛啦,昨晚已经收到了当事人的道歉,也有相关部门联系过我了。

据女孩自述,因手部受伤,她前往大栅栏街区的药店购药。途中,网约车司机、属地警方、路人及执勤保安等先后提供帮助。她在视频中表示:“遇到了好多北京口音的人在帮助我”,并希望“让更多的残障伙伴都可以走出家门”。

针对此事,北京市交通委通过官方视频号“北京交通”发布提醒:盲道不是骑行道,更非停车区;请自觉将盲道“还给”看不见的人。

记者了解到,肇事逃逸并非机动车专属行为。依据相关交通法规,非机动车(如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甚至行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或赔偿义务而离开现场,同样构成肇事逃逸。此外,《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禁止占用盲道。

目前,北京交警正在进一步核实情况,案件仍在处理中。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孙懿辞

初审:林潼

复审:梁爽

终审:臧立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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